历代志下第二章
第 2 章
代下 2:1> 大卫甘于扮演预备建圣殿的角色。我对我的事奉之成果的期待,是否与神对我的心意相称?
2:1 大卫曾经筹谋,想为神建圣殿(参撒下 7:1-29 ),但神不允其所请,因为他曾带兵打仗;神让其子所罗门建造圣殿,而只准大卫为圣殿立下规划、作好准备(参代上 23-26 ; 28:11-13 )。大卫买了一块地(参撒下 24:18-25 ),贮备了建殿的各种材料(参代上 22:1 , 14-16 ),并且从神领受了殿的样式(参代上 28:11-12 ),而负责实现这计划的则是所罗门。因他父亲尽心竭力地筹划一切,所罗门的工作才变得轻松,老一代为年轻一代铺好路,神的工作就可以更快向前推进。
运送建殿材料 \cf0
代下 2:3-12> 大卫、所罗门和希兰交往,除了木材外,还有深意;要……
2:3-12 希兰虽然与大卫和所罗门友好邦交,但他的国家却敬拜多神。希兰乐意将建殿的材料供应给以色列,大卫与所罗门都使用这个机会见证这位独一的真神。
代下 2:5-6> 敬拜是信仰生活的核心,今天我用了多少时间与心力在敬拜神上?
2:5-6 应当尽力建造美好舒适的地方作敬拜之用,使神得荣耀,作为神与祂荣耀的见证;同时我们也必须记住,神不会局限在人手建造的殿宇或环境之中,祂比所有的建筑物都伟大!所以我们不要只看重敬拜的场所,更该注重以灵和诚实敬拜祂。
代下 2:7> 在与非信徒合作工作时,要留意些什么?
2:7 所罗门为什么征用外国的巧匠?以色列人虽然精于农耕,对冶金术却所知不多,所以他要从外国引进人材。利用世上的专才来配合神的工作,并不是犯罪。神照祂的拣选,将天赋的才干分赐给不同的人,也赐给非基督徒各种天分。我们雇用非基督徒为我们工作的时候,要认识到神是随己意赐人才能的。同时我们也要找机会向他们传扬神的救恩。
代下 2:8-9> 以色列为什么需要从黎巴嫩进口木材?
2:8-9 以色列出产的木材不多,但沿海的小国黎巴嫩却拥有最好的香柏木树林。黎巴嫩又从以色列输入许多粮食,这两国君王立下互惠的贸易协定。
代下 2:17-18> 以色列对待境内的外族人的态度怎样?合乎圣经的道德要求吗?
2:17-18 所罗门为什么强迫境内的外族人做奴工?这些人原是外族异教徒的后裔,在约书亚的时代未被完全赶出(参书 9:23-27 ;士 1:21-33 ;王上 9:20-21 )。圣经对公平对待奴仆定有明文(参利 25:39-55 ),所以所罗门不像其他国家对异族那样严酷。所罗门的法令只是在建殿期生效。──《灵修版圣经注释》
历代志下第二章
热心与预备(二 1 ~ 18 )
所罗门“定意”为建殿作预备,他采取的是主动态度。为突出他是建造圣殿的中心人物,经文不多描述他自己宫室的建造情况。
.劳动力的准备( 2 )──建殿人力绝不能缺少。
.与希兰的协议( 3 ~ 16 )──所罗门需要泰尔王希兰的协助,因此,他就主动与希兰联络。在过程中他大胆见证神是至大的神,强调神的超越性。所罗门不得不说“我是谁”,以表明他在这位伟大的神面前需要谦卑。所罗门需要一个“巧匠”来为他们作工,同时,他感到大卫所预备的木料仍不足,必须增加多一点。为了使这个协议成功,所罗门定出交换条件,就是一次过送给他们大量的小麦、大麦、酒和油。原来泰尔国虽强于贸易,但国家却缺少食物。故这个提议相当切合他们的需要。歌珥为干粮单位,一歌珥约等于 100 公斤 ;罢特为流质单位,一罢特约有 20 公升 。
希兰接受这个提议,在回信中,他高举所罗门的智慧,认定他有谋略聪明,足以为神建殿。他应允所罗门的要求,打发一位巧匠来帮助,他就是户兰(王上七 13 ~ 14 )。这人多才多艺,可比美摩西时代建造会幕的巧匠比撒列及亚何利亚伯(出三十五 30 ~ 35 )。他又同意将木料送到约帕,因这是当日最接近耶路撒冷的港口。
.动员劳动力( 17 ~ 18 )──所罗门动员那些留在迦南地居住的外邦人来建造圣殿。
所罗门为了神的工作而满有热心,且积极主动的去实行:他的部署与安排都十分精密。今日,我们事奉的态度又如何呢?“有姿势、无实际”的事奉生活,纵能迷惑别人一时,至终必为人所洞悉,神也不会悦纳。
思想 我为教会事工努力之先,有否花上足够的时间与心思作充分的预备?──《新旧约辅读》
历代志下 历代志下 第二章 注释
2:1-8:16 建造圣殿
为了实现神对大卫家的应许,所罗门视建造圣殿为他登基後的首要任
务。
1-18 预备建殿
大卫在世时虽然已经尽力为建殿进行筹备,但主要是在费用方面;实
际的器材、人手仍要所罗门去张罗。
他进行工程时发现有下面的困难:
1 以色列缺乏建筑上需用的良好木材;
2 缺乏灵巧而有领导才能的工匠。幸而这两项需要都可以由邻近
友邦利巴嫩提供帮助。
1 小引
2 挑选劳工
古代帝王往往为了工程的需要而设立强逼性的徭役制度。所罗门初时
所徵用的只是寄居的外邦人而已( 2, 17-18),
但後来更徵用了三万
以色列人(王上 5:13-14)。
「三千六百督工的」:按王上5:16的记载是「三千三百人」。
3-16 求助於推罗
所罗门遣使前往推罗,请求希兰王念及与父亲大卫的交情,把所需的
材料卖给他,另差派工匠协助他。
4 「焚烧美香 ......
献燔祭」:这些都是摩西律法的规定。
(参出25:6, 30; 30:7-8;
40:23; 利24:5-9; 民28-29)
所罗门指出他建殿是为了遵守律法、履行以色列人永远的定例。
7
「紫色、朱红色」:在原文,这两个字都不是希伯来文,前者
是亚兰文,後者则是波斯文,大概反映了作者着书的时代。
8
「檀香木」:原文意思不详;此字曾出现於古代近东其他的文
献中,相信是指一种名贵的木材。
9
「高大出奇」:圣殿长六十肘、宽二十肘和高三十肘(3;
王上6:2)。
10 「小麦 ......
罢特」:这里记录所罗门所付的工价要比王上5:11
的为高。
11-16 希兰回覆所罗门,答允供应建殿所需
首先他差派一名工匠协助建殿。
作者显然把他和从前建会幕的亚何利亚伯作比较:
1 他们都出自但支派( 14; 出31:6);
2 他们有相同的技巧( 7, 19; 出35:35)。
其次,希兰答允供应木材,并指明运送的方法。
13
「我父亲希兰所用的」:在原文这并非描述词,而是那位工匠
的名字 ── 「户兰亚比」。
14
「但支派」:根据王上7:14,他母亲是拿弗他利人。
「各样的巧工」:王上7:14说他擅长铜工。
16 「浮海运到约帕 ......
」今日考古学发现货物是由约帕北面的一
条小河(雅尔康河)运入内陆,在它的上游上岸,再转送犹大
山地。
17-18
作者再次强调所罗门只徵用外邦人,绝无抵触徵用同胞的禁例。
(利 25:39-55)
思想问题(第 1, 2章)
1 所罗门向神求智慧以履行他领受的职分;你在神面前的职分是什
麽?
你又会向神求什麽呢?
2 建殿一事有赖所罗门的心志、智慧,也需要巧匠、督工和工人。
历代志下第二章
耶和华有至高无上的权柄(二 1-18 )
圣殿的规模和华丽,清楚地表明在对材料有巨大的需要上。我们从第二节便看见这些材料有些是得自所罗门自己的领土内,即石块是得自以色列山中的采石场。然而,许多更贵重的材料却来自以色列境外。我们已经看见大 为了建殿已怎样储备了大量材料(代上廿一 1-4 ),包括从胜仗中所取得的金、银、铜(代上十八 7-11 )。本章继续讲到这个题目。向来历代志作者都不给我们说明所罗门怎样为圣殿取得材料的实情。这里说他是利用与希兰( Huram ,列王纪作户兰 Hiram ,四 11 也译作户兰。)的关系去得到,这便指明所罗门的地位和他在古时世界中与其他君王的关系,尤其是与以色列之上帝的关系。
(一)
从第一节便清楚看见所罗门的地位,是与承认耶和华的伟大密切地连结在一起的。对他所陈述的要义是:他计划兴建的不但是一座圣殿,也是一座王宫。这样的计划并非暗示所罗门的心不专一,而是属于历代志的神学──上帝的荣耀的最高反映是在圣殿本身( 5 节),而他的华丽亦由王宫反映出来。
因所罗门的伟大是用来表明上帝的伟大,所以他与希兰的关系也是用来肯定耶和华的至高无上,超乎诸神。所罗门与希兰之间的交易用那种方式去陈述,无疑表明是所罗门和他的上帝,在那种情况中指挥一切。这一点最清晰的例子,便是希兰承认上帝是创造主( 12 节),这是值得注意的,因为这是从一个会想到他自己的那些神明的人口中说出来的,肯定上帝有普世的统治权。
然而,同样重要的是希兰似乎扮演臣服所罗门的角色。在十四节他提及大 为‘我主’。历代志上十四章一节显示他已经把香柏木运到大那里,而且在那里大概有进贡的含意。似乎有一种意义表明所罗门是下令供应木材。当我们注意到列王纪五章的一些详情在这里已被省略时,这一点便变得更加清楚了。在那一章里面,我们发现所罗门实际 上已与希兰订立了条约( 12 节),而且为那批木材也已给他付了代价( 11 节)。历代志没有给我们讲到那个条约,而且强调所支付的(小麦,等等,见代下二 10 ),是给那些伐木的人作为酬劳的。这些微妙的差异是要暗示条约上所陈列的,即使是平等互惠,但所罗门的意向是不能抗拒的。
所罗门与利巴嫩的关系,在这里也可以看到;强调他不是以弱小的邻国与他们打交道,这点进一步表明了他广大的影响力。利巴嫩长久以来已供应建筑木材给那些东方的帝国。她的森林,特别是她的香柏木,向来以量丰质美着称,而且在以色列已成了富裕与荣耀象征的谚语(赛二 13 ;诗九十二 12 ;一○四 16 )。为了一座壮丽的建筑,用普遍被人认为最佳的材料是必要的;而且所罗门能够有指挥能力,不仅是显得比希兰优越,而且是他在古时整个世界的卓越──当然也是耶和华至高无上的记号。
(二)
所罗门在宣扬上主大于一切神明的过程中,他也证明祂的超越。上帝是那样伟大,以致不论如何华丽的建筑物,都容纳不下祂。对于所罗门和以色列──并对历代志作者那一代的人来说,全国努力以赴、兴建规模庞大之圣殿,这是一个有益的思想。对于现代的作者来说,在他们看来上帝和宗教乃是属灵的,因此所罗门在开始他工作时要作此申诉似乎是多余的。然而,关于这件事,在古时的世界是一点也不多余。
庙宇(或殿宇)是古时世界宗教节日的传令官。在迦南与米所波大米的那些城市中都会有一座,乃是必然的事,而且考古家已把其中许多庙宇发掘出来了。所以,以色列要有一座圣殿并不是独特的。(相反地,上帝起初根本不愿意人为祂建造一座圣殿,见撒下七 5 及以下各节,大概可归因于殿宇代表迦南人的敬拜这个事实。)所罗门给希兰的信显示以色列独特的地方,是她对她的圣殿的观念。象征上,庙宇被视为神明居住的所在。神明实际临在那里的信念,使迦南人和巴比伦人的宗教仪式中甚至包括要为神明预备饮食。无疑地,敬拜者对他们的神明本性的思想中,是掺杂各种不同的概念。但是在所罗门的信上,谨防任何把耶和华局限于他兴建之殿中,视祂祗有物质的存在,而且以为祂的福利要靠赖敬拜祂的人的观念。天本身都容纳不下祂,仅仅一座建筑物怎么可以容纳祂啊!以色列人,他们循迦南的思想方向把上帝贬低的观念可以说决不是免疫的(请比较耶七 1-15 里面耶利米所作的非难)。甚至他们有些仪式有按迦南人的宗教仪式的意义去解释的危险。诚然,旧约有些经文按颇具体的意义论到上帝接纳所献的祭(例如创八 21 ),而且甚至论到祂临在于圣所之中(出廿五 22 )。因此,以色列必须受到关于她所敬拜之上帝的教育──而且历代志作者,在记录所罗门的书信时,所关注的无疑主要是对他同时代的人说明这要点:即使是他,像所罗门一样,努力促进在一座建筑物中敬拜上帝。
(三)
最后,在这时候让我们再次注意一下使用上帝之名的概念。首先是申命记我们发现这种论到祂临在的说法(申十二 5 ),而且是进一步防止人以为上帝局限于敬拜的地点的信仰。‘名’有时似乎表示祂的存在,作为上帝的人的一种代表。它实际上决不是变成一个分开的实体,而且的确是不能这样的,因为在旧约里面一个人的名字和他人的人格,甚或他本人的存在亲密地连结在一起,远过于我们这时代的人所想像的。但上帝之名确实暗示上帝有其难于捉摸的性质。旧约极多围绕祂的临在的想像,论到在同一时候祂在而又不在,或不能亲近的事实。他许在这里,正是我们从本章可以得到的永存不变的真理。上帝使自己让所罗门和祂的百姓,藉人手建的殿象征祂的同在,得以亲近,然而,那具体的象征,决不能把上帝缩小成所罗门为他自己的目的,所能加以操纵的东西(这又是异教徒的宗教一种普遍的错误)。这一点应使我们现代人不致嘲笑这些‘原始的’的观念。企图为了这个或那个原因、或意识形态,而藉助于上帝,几乎是部分地萦绕 现代的西方世界,而且祂往往可笑地,被人认为同时属于相反的两方面。利用宗教为个人的利益或升迁,其实就是犯拜偶像的罪,这是旧约作者加以排斥的。──《每日研经丛书 》
历代志下注释
二.所罗门为圣殿所作的预备、兴建和奉献(二~七)
二1~2 为了建殿,所罗门挑选七万个扛抬材料的工人,八万个凿石的工人,并三千六百个督工。
二3~10 然后他差人去寻求推罗王希兰的协助;希兰曾经供给大卫香柏木建造宫室。在描述了建殿工程的属灵意义之后,所罗门指明要一个巧匠跟大卫的工匠合作,并需要大量的木料。他答应给希兰丰厚的报酬。这里的数字和实际的数量似乎有一些差异。
二11~16 希兰写信回答所罗门,似乎显出他真的从属灵的角度,承认这个任务有重大的历史意义。他说他会派一个手艺超凡(我父亲希兰所用)的巧匠户兰给所罗门。他也答应从利巴嫩送树木去,换取小麦、大麦、酒和油。木料扎成筏子,浮海(地中海)运到约帕,再从陆路运到耶路撒冷。
二17~18 十五万三千名外邦人或寄居者,是约书亚的时代的以色列人没有消灭的迦南人,这时都强迫成了劳工。圣经对公平对待奴仆定有明文(参利二五39~55),所以所罗门不像其他国家对异族那样严酷;另外,所罗门的法令只是在建殿期生效。
附篇——明显的差异
在评注历代志下时,我们必须注意它和列王纪的相应经文,似乎有一些明显的差异。假如我们忽略这些分别,便没有尽力服事读者了。但假如我们过于强调这些分别,便可能令人对神的话减少信心,这是我们绝不想见到的。我们解决的方法是,就算我们不能解释所有主要的分别,我们仍然提出来给大家看。同时我们也想声明,这些分别绝不影响圣经的默示。我们相信圣经的原文是神所默示的,是无误和无谬的。
我们将这些问题放在这卷书最后的评注中。这样,关于明显矛盾的细节技术性的讨论,便不会打断注释的流畅。另一方面,这给我们机会简要而自由地探讨这些问题。
很多时候这些差异都是抄录者的错误。我们不奇怪经过几百年的时间,文士在一抄再抄圣经时会有轻微的错误。就算今天出版一本书,也几乎没可能避免一些排印上的错误。
也许有人会问:“神既然能引导圣经的作者无误地将圣经写出来,为什么他不能叫文士抄出没有错误的圣经来?”答案当然是他可以这样做,但他按着自己的智慧没有这样做。重要的是,就算今天我们的圣经有轻微的抄写错误(大部分是名字的串法或数字的差异),圣经仍然是神的话。这些问题都是枝节和细节,与圣经的教义无关。我们也要记住,主耶稣在世上时也用旧约的抄本(不是原稿),并以其为神的话来引用。今天我们也可以凭着同样的信心,引用着名的圣经版本,视其为神的话语。
历代志下
2:1
为 耶 和 华 的 名 建 造 殿 宇: 所
罗 门 从 其 父 大 卫 那 里 继 承 了 “ 为 耶 和 华 的 名 建 造 殿 宇 ” 的 愿 望, 并 且 实 现 了 大 卫 的 心 愿。 父 亲 能 留 给 子 孙 的 最 重 要 遗 产 莫 过 于 渴 望 看 见 神 的
历代志下
注释
二 1-18 所罗门准备建圣殿
经文提及建殿和建王宫,但历代志作者删去了建宫室的细节(王上七 1-12 ),一再表示他把焦点集中在建殿之上。历代志既已交代了戴维不能建殿的原因(代上十七,二十二 7-10 ,二十八 2-3 ),在此也删去了列王纪上五章 3 至 5 节的资料。
两段经文关乎所罗门动用劳工,两段经文之间是两封所罗门与推罗王希兰的来往信件。所罗门要求希兰协助的工程是全新的事,规模是最大的;但所为的却绝对不是一件新事,而是为了以色列最古老的宗教。人们仍然奉行古时的祭祀仪式( 4 节;比较出三十 7-8 ,四十 23 ;民二十八至二十九),所需的物料正如以往一样( 7 节;比较出三十五 35 ),甚至有位工匠,像从前的督工亚何利埃布尔一样( 13-14 节;比较出三十五 34 。细节如 10 、 14 、 18 节;跟王上五 11 、 13 ;七 14 的平行经文不同;作者似乎总爱采用不同的数据。至于所罗门曾否令以色列人作苦工,参王上五 13-18 之注释)。
作者在 11 至 12 节引述希兰的话:像在九章 8 节引述示巴女王的话一样,这是作者另一个特色;这些话显示,当以色列由神所拣选的王治理时,外面的世界也看出神和神的赐福临到以色列中。
历代志下
历代志下第二章
2:1 本节在希伯来文旧约为1:18,本章只有17节。主要讲所罗门与希兰谈判解决建材和工人的问题。此处只轻轻一笔提到所罗门为自己建造宫室。
依照律法,以色列人只能在神指定的地方敬拜祂(申12:13-14)。大卫攻取耶路撒冷后,此城遂成为全国宗教中心,圣殿成为敬拜的中心。圣殿历时七年造成。
2:2
服苦的15万人为寄居的外邦人(17-18节)。《王上》9:20-22虽说所罗门王使用国中不能灭尽的迦南人服苦役,但在5:13-18,并未注明为外邦人;且明说“从以色列人中,挑取服苦的人,共为三万”,可见服苦役的事不限外国人。这些迦南余民很可能是终身服役,无何政治权利;而以色列人则是抽调来短暂服役,且可轮流休息(王上5:14)。这种苦役后来有增无减,弄得民不聊生,成为日后南北分裂的远因(王上12:3-4及注)。
本节的督工人数为3,600,与《王上》5:16的3,300人不符。作者根据的资料虽为《列王纪》,可能抄本不同,因而有此出入。也可能督工总数为3,850(王上5:16的3,300加9:23的550人),其中250人为首领(参8:10),实际督工的人数为3,600人。
2:6
所罗门能对创造天地的主有此深刻体认,是他智慧出人的地方。异邦的神只属一地一城,但耶和华神是“天和天上的天”都不足容纳,因祂无所不在。小小一座圣殿岂能容纳神,只是“烧香的地方”罢了。主耶稣告诉撒玛利亚妇人,“时候将到,你们拜父,也不在这山上,也不在耶路撒冷”。因为神是个灵,至大而超乎万有(约4:21-24)。
2:10
所罗门雇用黎巴嫩工人的代价是小麦和大麦各二万“歌珥”,酒和油各二万“罢特”。《王上》5:11记载:除此以外,还给希兰家麦子二万歌珥,清油(从橄榄榨出的纯净橄榄油)二十歌珥。这两处经文可以互相补充。
给工人的是一次给付,给希兰家的是年供。
一歌珥约等于220公升,一罢特约等于22公升。
2:12 希兰为外邦王,目击以色列国日趋富强,承认耶和华神是爱人的神又是创造天地的主。信徒领人归主也须有生活的见证。
2:13
“他是我父亲希兰所用的”一句话有的古卷作“他名叫户兰阿比”。《王上》7:13记有所罗门召此巧工来的事。此人名叫户兰,母亲为拿弗他利支派中的一个寡妇。此处则记为户兰乃推罗王派来,母亲是但支派的一个妇人。而且详尽描写了他的本领(他母亲可能是但人,住在拿弗他利,也可能她的父母分别为但和拿弗他利的人)。有的解经家认为作者有意将户兰(Huram)和当年造会幕的比撒列相比(出31:6;35:34)。比撒列的助手亚何利亚伯(Oholiab)是但人。作者记户兰之名为户兰阿比(Huram-Abi),将亚何利亚伯一名的后半加在户兰的名字上,既有“大师”之义(ab义为大师),又含户兰兼具比撒列与亚何利亚伯二人之长的意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