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约 - 罗马书(Romans)第7章

弟兄姊妹,我现在对那些熟习律法的人说:你们不晓得吗?律法只在人活着的时候发生作用。
比方说,一个妇人的丈夫还在世上,她就受婚姻法例管制,不能脱离丈夫。如果丈夫死了,她就毫无束缚了!
丈夫在生之时,她若勾搭别人便算淫妇;丈夫死了,就没有甚麽法例管制她,她若喜欢与别人结合,也是名正言顺。
弟兄姊妹们,这样看来,你们既是基督身体的一部分,就是在律法上死了!你们就可以与别人,就是与从死里复活了的基督结合,以至为上帝结出善果。
从前我们被自己的恶性管辖,律法激发情欲,不时产生恶念,使我们的身体犯罪,结出死亡的果子来。
但现在我们在律法上死了,脱离了一度捆绑我们的律法,就以心灵的新样式来事奉,不是机械化地按着旧条文来事奉上帝。
那麽,我们可以说律法本身是罪吗?绝不可以!只是没有律法,我们就不能知道罪是甚麽。律法若不说:“不可起贪念”,人就不会知道贪心是甚麽一回事;
然而诫命的禁止,反给罪一个机会,使我们里面产生各种贪念,因为没有律法,罪也不成罪,罪是不活着的。
我不认识律法的时候,不知道律法要求的是甚麽,我就活得逍遥自在;但律法来了之后,我既知道自己有罪,就只有等候律法的制裁,好像罪又活了而我却要死了一样。
於是,本来要使人活的诫命,反而使我死亡;
这是因为罪藉着诫命得着机会来引诱我,而且藉着诫命定我死罪!
这样看来,律法本来是圣洁的,诫命也是圣洁、公义、良善的。
既然如此,是良善的律法、诫命使我死吗?不是!使我死的乃是罪。因为罪藉着良善的诫命使我死,就显出它真的是罪。因着诫命,就更显出罪是穷凶极恶的!
我们晓得律法是属灵的,我是属乎肉体的,已经卖身给罪作奴隶。
我不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,因为我一心想做的,却做不来;而我最讨厌的恶事,反做了出来!
既然我所做的事并非出於自愿,我就承认律法根本是好的。
其实,做出这些事的并不是我,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。
我也知道,在我罪恶本性里面,根本毫无良善;我有行善的心愿,却没有行善的力量。
我一心想做好,却做不到;不想作恶,反作出来。
所以,我既做出违背自己意愿的事,显然可见这不是我自己做的,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所做的。
在这里,我发现一个定律:我立心做好的时候,恶就不放过我。
按着我里面的新生命来说,我非常乐意依从上帝的律法;
然而,我发觉在我身体之内,另有一个律和我理智中的律作战,这就是我身体之内犯罪的律,它终於将我俘掳。
我真是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个该死、罪恶的本性呢?
感谢上帝,他藉着主耶稣基督救了我们!这样看来,我的内心是服从上帝的律法;我罪恶的本性却服从犯罪的律。
罗马书第七章   罗 7:2-6> 我们跟律法的关系竟可以用婚姻来作比喻?如何? 

  7:2-6 保罗用婚姻来阐明我们跟律法的关系。配偶去世以后,婚姻的法律效力便自然消失;因为我们已经与基督同死,律法也不能再定我们的罪了。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,所以成为新人,归于基督了。圣灵会帮助我们结出神所要的果子来。所以现在我们不是依照一套规矩来事奉,而是被基督的爱所激励,有了新的心志而事奉。 

  罗 7:4> 在基督里我们都是新人,新人就要过新生活,新生活就是…… 

  7:4 当一个人属于基督,旧的生命死了,就开始了一个新的生命。未信主的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,只按自己的目标和靠自己的力量来生活。相反地,基督徒是以神为中心,神赐给我们生活的力量,改变了我们对世界的态度。 

  罗 7:6> 不管我怎努力行善,也没有用,我救不了自己,怎办好? 

  7:6 遵行基督教的规矩、遵守律法和风俗都不能拯救我们。就算我们可以有正直的行为,仍然要被定罪,因为我们的心思意念仍然是顽梗悖逆的。像保罗一样,我们发现不管是会堂还是教会都不能拯救我们,直到我们寻求耶稣基督的救恩才可以得救。当我们归向耶稣得着释放之后,是不是应该努力遵守律法呢?是的,但是这样遵守律法不是为了获得神的嘉许,也不是为了外在的法规,而是因为我们被基督的爱所激励,存着感谢的心,甘心乐意事奉祂和遵行祂的旨意。 

  律法的功用 

  罗 7:9-11> 律法叫人知罪,如果没有律法就好了…… 

  7:9-11 没有律法,也就无所谓罪,因为人并不知道他们的行为是罪,除非有一条律法禁止那些行为。神的律法让人知道自己是罪人,被判了死刑,可是知道了,也无济于事。罪是真实而危险的。假设你来到海滩准备畅泳,却发现海边竖起了“海有鲨鱼,禁止游泳”的警告牌,你只好扫兴而归。这是警告牌的错吗?你会恨那个竖立警告牌的人吗?律法就好像这个警告牌,是必需的,我们要感谢它的存在,但是警告牌本身并不能赶走鲨鱼。 

  罗 7:11-12> 不可触,不可摸的,人偏喜欢去触去碰,对罪会例外吧…… 

  7:11-12 罪常常会蒙骗人,使人误用了律法。律法是神圣的,表明神的本性和对人的旨意。世人都是悖逆的,正因为神曾经说过罪是丑恶的,我们便觉得它是赏心悦目的;正如夏娃在伊甸园里被蛇欺骗一样(参创 3 章),我们无视神的禁令,反倒偏偏要触犯它。只要我们以神的恩典和怜悯去理解律法,就可以看到祂所禁止的行为和意识,纯粹是出于祂的爱,祂知道什么会伤害我们。 

  罗 7:14> 罪恶势大,勉力对抗,结果如何,你可想像得到? 

  7:14 “我是属乎肉体的……”,大概是指我们的旧天性是违背神的。虽然我们已经是基督徒,但是凭自己的力量跟罪搏斗,始终会落入罪的权势之中。 

  罗 7:15> 我所不愿意的,我倒去做;作基督徒竟也要面对如此苦楚,这…… 

  7:15 保罗总结了三点自己对付罪恶跟情欲的经验:( 1 )知识不能为人提供出路( 7:9 )。保罗如果不知道律法的要求,倒可以安然无事;一旦知道了,便发觉自己是被定罪的。( 2 )凭着自己的力量去约束自己是不能成功的( 7:15 )。保罗发觉,连一些并不吸引他的罪恶,他都会不由自主地去犯。( 3 )成为基督徒,也不会完全对罪恶和试探免疫( 7:22-25 )。 

  虽然我们一相信耶稣,便可以重生,可是学效基督却要付上毕生的努力,因此保罗将基督徒的成长比作一场剧烈的竞赛或战争(参林前 9:24-27 ;提后 4:7 )。正如保罗开始所强调的,没有任何人是无罪、值得神拯救的,不论是不晓得律法的外邦人,还是认识律法,并且努力遵守律法的基督徒和犹太人,都得仰赖基督的救赎,没有人可以靠自己的善行来赚取救恩。 

  罗 7:15> 照保罗所言,我岂不在绝望中活着?面对挣扎、试探,我…… 

  7:15 这不单是一个绝望的人的呼喊,更反映了基督徒跟罪恶的争战。我们千万不要小看罪的力量,以为靠自己的力量就能战胜它。撒但是狡猾的引诱者,让我们总是有数不尽的藉口犯罪,所以,我们必须寻求基督赐给我们能力才能战胜罪恶。神曾应许我们,祂会差遣圣灵住在我们里面,赐给我们力量胜过罪恶。当我们不慎跌倒时,祂的爱会引导我们,帮助我们重新爬起来。 

  罗 7:17-20> 我不想的,我不知道自己就这样犯了罪,我……多熟悉,是吗?在哪时候如此说? 

  7:17-20 “是撒但指使我做的”、“与我无关,是我里面的罪干的”,这些都是为自己开脱过犯的藉口。必须明白,我们一定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;我们绝不能以罪恶或撒但的能力为藉口,因为它们已经被击败了。罪恶的力量比我们强,我们并不能靠自己的力量单独面对罪恶,必须依靠基督,因为基督已经战胜罪恶。只要我们寻求祂的帮助,就不会让罪恶有机可乘了。 

  7:23 “我肢体中的律”就是潜藏在我们里面的罪,也是我们最容易犯罪的弱点。它叫我们事事顺服自私自利的旧本性、不要顺服神。 

  罗 7:23-25> 我心似有两军对峙,你心境况也相同,人力微小如何得胜?很痛苦…… 

  7:23-25 保罗内心跟罪恶争战的经验对我们同样宝贵。从他身上我们得着战胜罪恶的秘诀:他只要一犯错或跌倒,马上回想自己已经被耶稣基督释放了,就靠着祂与罪脱离。当我们感到被罪左右的时候,请以保罗为榜样,感谢神藉耶稣基督赐给我们自由,并且让基督的力量帮助我们胜过罪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