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约 - 申命记(Deuteronomy)第22章

「你看见族弟兄的牛、或羊走离了群,你不可掩面不顾,总要把它牵回来给你的族弟兄。
你的族弟兄若离你不近,或是你不认识他,那么你就要收到你家中,留在你那里,等你的族弟兄追寻了,你就还给他。
对他的驴、你要这样行,对他的衣裳、你也要这样行,对你的族弟兄所丢失的任何遗失物你遇见的、都要这样行;不可掩面不顾。
你看见族弟兄的驴、或牛跌倒在路上、不可掩面不顾,总要和主人一同帮它起来。
「妇女不可服用男子的衣物在身上;男子也不可穿妇女的衣裳,因为凡这样行的人都是永恒主你的上帝所厌恶的。
「你在路上若碰见鸟窝在你面前,或是在树上,或是在地上,里面有雏、或是有蛋,而母鸟伏在雏上、或是在蛋上,你不可连母带子一?取去;
总要放母,只可取子;好使你平安顺遂,延年益寿。
「你若建造新房屋,要给你的房顶作低墙;若有人从那里掉下来,流血的罪就不归到你的房屋上。
「不可把两样种子种在你的葡萄园里,免得那全部收成的、你撒种结的籽粒和葡萄园的出产都成圣别而充公。
你不可用牛和驴合起来犁田。
不可穿两样搀杂的料子、羊毛细麻合制的衣服。
「在你的遮身物、你用来遮盖身体之物的四角上、你要作缨络繸子。
「人若娶妻,进去找她之后、就不爱她,
胡乱加以罪状,发表坏名声的事毁谤她,说∶『我娶了这女子,亲近了她,就发现她没有童贞的凭据』;
那么那少女的父亲和母亲就要把那少女的童贞凭据拿出来、到城门处那城的长老那里;
那少女的父亲要对长老们说∶『我将我的女儿给这人为妻,他竟不爱她;
胡乱加以罪状说∶「我发现你的女儿没有童贞的凭据。」其实这就是我女儿的童贞凭据呢。』随即把那块衣裳铺在那城的长老面前。
那城的长老要把那人拿住,鞭打惩罚他;
并罚他一百锭银子、交给那少女,因为他发表坏名声的事毁谤以色列的一个处女;那女子仍要归他为妻,尽他一生的日子、他都不能把她打发走。
但这事如果是真的∶少女的童贞凭据并找不着,
那么人就要把那少女拉出到他父家门口,她本城的人要拿石头打她,打到她死去,因为她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,在她父家行了淫乱;这样,你就把那坏事从你中间肃清了。
「人若被发和一个有了丈夫的妇人同寝,和那妇人同寝的那人、以及那妇人、他们二人都必须死;这样,你就把那坏事从以色列中肃清了。
「若有年少处女已经聘定给人,有人在城里遇见了她,和她同寝,
你们就要把他们二人拉出到城门口,拿石头打,打到他们死去。打那少女呢、是因为她虽在城里也不喊叫;打那男人呢、是因为他玷辱了他邻舍的妻子;这样,你就把那坏事从你中间肃清了。
「但是那人若在野外遇见了那已聘定给人的少女,就拉住她,和她同寝,那就只有和她同寝的那人须要死。
对那少女呢、你却不必拿什么案办她;那少女没有该死的罪;[这案就像一个人起来打邻舍,杀死了他、以致毙命一样;]
因为那人在野外遇见了那已聘定给人的少女,那少女喊叫了,却没有人救她。
「若有人遇见了一个年少处女、是还没聘定给人的,就抓住她,和她同寝,又被人遇见,
那么、和她同寝的那人就要把五十锭银子给那少女的父亲;那少女便要归那人为妻,因为他已经玷辱了她;尽他一生的日子、他都不能把她打发走。
「人不可娶他父亲续娶的妻子,不可露现他父亲的衣边,而和父亲的妻子私通。
申命记第廿二章   第 22 章 

  申 22:1-4> 拾金不昧,在我是不加思索的事吗? 

  22:1-4 拾到别人丢失的财物或牲畜要归还原主,这跟世俗之人的“得者妥收藏,失者泪汪汪”恰成对比。我们不应该把失物据为己有,要完完整整地归还原主,不要对别人的东西眼红而生出贪婪之心。 

  申 22:5> 男女服饰应有别,这里只是说衣服吗?怎样守自己的本分? 

  22:5 这一节吩咐无论男女,都不可穿着异性的服装,即不要改变性角色。这里不是指服装要注重样式。现在有许多人不喜欢自己的性别,有些男人想变为女人,女人想变为男人。并不是服装的样式使神憎恶,而是那些穿起异性服装,想扮演异性角色的人令神憎恶;例如人妖之类,神就不喜欢。因为神造我们有男有女,各具有独一的性别特征。 

  申 22:8-11> 每条律法都有具体规定,它的实质是什么? 

  22:8-11 这几节是实用的律法,有助人在日常生活中养成好的习惯。第 8 节是因为那时人用屋顶作走廊,所以在它四围安装栏杆,是一种聪明而安全的设施,免得人从房上掉下来。第 9 节说如果你在同一块地上种两种不同的庄稼,其中的一种就不能生存,因为长得高而肥壮的,会占去阳光和土中的养料。第 10 节说,牛和驴力气不同,大小也有别,所以不能用在一起耕地。 11 节说,两种不同的衣料,麻和羊毛质地不同,耐久性与耐洗度也不一样,把这两样搀杂起来做衣服,衣服便容易损坏。神的律法不是任意限制人,我们要认识律法的内涵。神制定律法,不但为着教导人、限制人、也为着要保护人。 

  申 22:13-30> 圣经中的性观念在今天是否太陈旧?还需不需要谨守? 

  22:13-30 神为什么将性犯罪的事也列在律法之中?关于性行为方面的嘱咐,对于两三百万在旷野安营四十年的以色列人来说,极其重要。在进入应许之地定居下来,成为一个民族的时候,这律法对他们也同样的重要。保罗认为信徒在性这方面有严厉的法规,是极为重要的,因为这方面的罪行有败坏且毁灭教会的力量(参西 3:5-8 )。牵涉到性的罪行,并不像有些人所描绘的那样无伤大雅,要知道它有毁灭人际关系的力量,能搅乱和破坏相敬如宾、彼此信任、互相尊重的气氛,而这些都是稳固的婚姻以及儿女正常成长时绝不可少的条件。──《灵修版圣经注释》